经调查,濮阳市混凝土协会等社会组织(见附件)连续两年以上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上述社会组织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濮阳市混凝土协会等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上述社会组织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25日
地址:濮阳市开州中路10号
联系部门: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电话:6687006
附件: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濮阳市混凝土协会
濮阳市食品日用品代理商协会
濮阳市乒乓球协会
濮阳市信息化协会
濮阳市动起来健身俱乐部
濮阳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濮阳市动起来健身馆
濮阳市双创职业培训学校
濮阳市陈氏太极拳养生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