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8月2日,濮阳市民政局对未按照规定参加2023年度检查的37家市级社会组织进行集中约谈。
会议详细解读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报了2023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检情况,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和规定时限。
会议强调,社会组织年检是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与会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指导,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充分正视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对照自查,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认真履行登记管理机关职能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负责人集体约谈常态化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闭环,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