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濮阳宣教院(基督教濮阳教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濮阳宣教院(基督教濮阳教会)”及其设立的相关机构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