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市工业园区民政工作办公室、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服务管理办公室、各市管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消防安全工作,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近期,市民政局将联合市消防支队业务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市管社会组织,特别是民办学校、民办培训学校、民办培训中心和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强化落实社会组织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目标,重点抽查人员密集型市管社会组织,摸清底数、排查隐患,依法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积极督促落实整改存在问题,彻底整治和消除消防隐患。
二、督查的时间和范围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从即日起至12月底,相关社会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并及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市民政局。我局将对人员密集型市管社会组织,尤其是对民办学校、民办培训学校、民办培训中心和民办养老机构,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消防安全实地专项检查,对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建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动用明火、私拉乱接电器线路。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演练、消防宣传。
(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是否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
(四)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基本技能。
(五)消防隐患整改情况。是否组织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并建立工作台账、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是否对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业务主管单位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发展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相关社会组织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切实消除隐患、完善设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大力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逐一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完善,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漏隐患”。
(二)规范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各相关社会组织要制定严格的消防安全和安全防范措施;要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疏散和逃生;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要建立完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断提高机构内部消防管理水平和人员自防自救能力。
(三)强化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将排查整治工作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坚持责任到岗。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社会组织和相关负责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对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落实倒查追责。
濮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