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
为做好2014年我市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建设,根据2014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濮阳市第二次民政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并报请局领导同意,现将我市2014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濮阳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2014年3月19日
2014年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2014年,濮阳市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为总要求,以实施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切实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动力,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创新相关制度为重点,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开创社会组织工作新局面,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二三五”奋斗目标、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贡献新的力量。
一、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
1、制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2、制定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具体办法,有序实施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直接登记类社会组织过渡衔接工作。
3、按照民政部、民政厅的要求,取消对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
4、加快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按照民政部、民政厅的部署,启动脱钩工作,推进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
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规范公务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
5、引入适度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
6、根据民政厅的部署,将异地商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登记成立审批权下延到县级民政部门。
二、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7、按照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要求,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年检等日常监管。社会组织年检通知率达到100%,年检率达到97%以上。
8、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建立和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社会监督体系,符合评估条件的市管社会组织全部进行评估。积极推动县(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9、执行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报告制度,严格控制学术类、行业类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活动,重点加强对社会组织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管,净化经济发展环境。
10、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加快建立社会组织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提高政府监管效力。
11、积极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的“清丰县康复养老中心五保老人健康检查康复护理”项目,加强指导和监管,确保项目实施好、运作好,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探索地方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
12、加快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善社会组织数据库,建设社会组织网上办公系统,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三、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13、加强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出台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指导其按照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机制,规范服务行为。
14、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符合条件的要全部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社会组织的全覆盖。
15、加强对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化水平。
16、积极开展行业协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引导社会组织提高自律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
四、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17、以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契机,协调税务部门完善并落实好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18、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实行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资助、创新信贷服务等扶持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
19、探索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做好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争取落实社会组织孵育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