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濮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2-26 17:10:48    点击:4061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2013

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将对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3年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范围

20131231日前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2013年度年检。年检时间为201431日至531日,61日以后不再受理年检材料。

二、年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履行变更登记手续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纳税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等。

三、年检的方式和程序

民办非企业单位“濮阳社会组织”网站(www.pyshzzw.com)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按照年检有关要求搞好自查,如实填报。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加印章后,报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四、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份,电子版发送邮件至pysmgj@163.com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份;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4、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五、年检结论及要求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结束,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向市民政局报送整改报告,市民政局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2013年度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直至撤销登记。

联系人:冯 

联系电话:6687006

社会组织QQ群:290230208

电子邮箱:pysmgj@163.com

 

201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doc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doc

一四年二月二十六

濮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4226日印发

  • 办事指南
  • 文件下载

热门文章

版权所有 濮阳社会组织 Copyright 2013-2017 www.pyshzz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濮阳市开州中路10号市民政局办公楼5楼    电话:0393-6687126    信箱:pysmgj@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CP备案:豫ICP备13019822号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