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民政局文件
濮民文〔2012〕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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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管社会组织、各县(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得到快速发展,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社会活力、推进公益事业、服务行业发展、反映公众诉求、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增加社会组织的透明度、提高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估工作的主要原则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法规办法,结合濮阳实际,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建设。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循序渐进的原则。
1、分级管理。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权限,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分类评定。根据社会组织类型按照不同指标体系分别开展评估。
3、客观公正。评估的内容、指标、程序、方法等要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公开性。
4、循序渐进。紧密结合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先行试点,分步推进,逐步完善。
三、评估的对象和内容
评估对象:经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或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的;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三、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四、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五、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评估内容: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指标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指标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四、评估工作组织机构
市民政局组建濮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
评估委员会负责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指导各县(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委员会由16人组成,主任1名,委员15名。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孟社鸿任评估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科协、市文联、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一名代表组成。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日常工作。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
复核委员会负责对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复核委员会由7人组成,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市民政局局长何建中任主任,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司进卿任副主任,委员由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预防腐败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一名代表组成。
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由上述单位和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推荐,市民政局聘任。
各县(区)民政局也要组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
五、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制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评估试点阶段。市级确定20个社会组织作为试点,完成评估工作,探索和总结评估工作经验。各县(区)也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首批评估试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
2013年1月1日开始,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六、评估步骤
1、下发社会组织评估通知,同时在《濮阳日报》、《濮阳民政网》发布评估通告。
2、拟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开展自检自评工作。
3、评估专家组对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一是听取社会组织汇报;二是对社会组织办公场所、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开展和财务资产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评估评分标准》打分;三是对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四是与被评估社会组织交换意见;五是评估专家组根据综合评估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给出初评分数和建议等级。
4、初评完成后,召开评估委员会会议,对评估专家组的初评结果和建议等级进行审核,研究确定社会组织评估等级。
5、评估结果在《濮阳日报》、《濮阳民政网》公示,公示期满之后,向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发送评估等级通知书。
七、评估结果运用
最终的评估结果在《濮阳日报》、《濮阳民政网》上发布公告,对评估等级较高的社会组织在相关会议上表彰,并向所有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评估等级牌匾应当悬挂在办公场所或服务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实行指定复检和随机抽查的跟踪评估动态管理机制。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评估办公室可对社会组织的基础建设、内部治理和业务活动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或全面检查,发现评估中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评定等级不符的,取消评估等级、收缴证书、牌匾,并通报批评。
八、评估工作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根据实际,紧密结合社会组织管理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配合登记管理机关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2、建立完善保障机制。要建立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及时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等的沟通,主动听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全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同时,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3、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宣传,并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帮助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了解评估知识,提高对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深厚的舆论环境。要不断加强评估知识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完成经常性年度评估的工作任务,有力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2.社会评价调查表
3.社会组织评估材料装订目录和要求
附件一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 本)
社 会 组 织 名 称
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填 报 说 明
一、按评估申报表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二、评估申报表填写须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
三、填写内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四、栏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评估申报表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六、需要报送的材料应用A4纸装订后,与评估申报表一同报送。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登记证号 |
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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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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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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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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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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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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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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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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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2年是否有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记录 |
□是 □否 | |||||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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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论: 20 年度 □合格 □基本合格 20 年度 □合格 □基本合格 | ||||||
上年度是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 |
□是 □否 | |||||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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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此次社会组织评估。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社会组织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完成本单位的自评,并积极配合评估小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社会组织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附件二
社会评价调查表
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
评价调查表
社会组织名称:
1.对社会组织规范性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社会组织公益性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社会组织公信力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4.对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新闻媒体对社会组织
评价调查表
社会组织名称:
1.对社会组织总体印象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2.对社会组织业务活动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3.对社会组织组织规范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4.对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方面的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差
新闻媒体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社会组织评估材料装订目录和要求
报送评估材料装订目录:
正本:社会组织评估细则对应材料(针对评估细则依次逐项装订)
副本:
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2、评估细则自评表(对照评估细则自评打分);
3、社会评价调查表;
4、社会组织章程(现行);
5、社会团体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花名册(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职务、学历、职称、联系电话);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
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校长(院长、所长、主任)、副校长(副院长、副所长、副主任)及中层人员花名册(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职务、学历、职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
6、工作人员花名册(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职务、学历、职称、联系电话)。
说明:
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材料需要装订报送,应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所有提交的材料和照片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
主题词:民政 社会组织 评估 方案 通知
濮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印发